法令的訂定是為了要讓人們有個遵守的規則,但有人完全不願照著走,只憑著自己的想法就認為是自己對,不管別人怎樣解釋,耳朵完完全全關起來,請問到底是誰太可惡呢
今天下午真的辦公室充斥著太可惡的高昂音調,有對夫婦來辦事情,但是沒有帶有效的證明文件,長官和同仁當然要試圖要說明原委,從頭到底這對夫婦完全不接受,不讓長官有任何說話的餘地,他們自顧自的一直說,越說越激動,說長官一個小小的承辦人員居然拿雞毛當令箭,不承認什麼證明文件啦,實在是太可惡了,(這句話大約重複50次以上)
整個辦公室充斥著(太可惡啦),怎麼辦呢,長官任由他念,念到旁邊的其他人受不了了,因為根本是噪音啊,到底到承受多久才可以結束了,但他本人不覺得是,旁邊的人發出聲音說,法令就是這樣規定,如果你覺得他們不合理,你也可以去告他們,他可以當證人啊,重點你要讓他們說話啊,從頭到尾都聽你在說,你要聽他說到底要帶什麼東西來啊,有正義人士總算好了些,在這位正義人士出面,果然讓這對夫婦平靜許多,願意聽聽長官的說法,告訴他法令是如何規定
有些人真的是令人覺得頭痛,法令為何而定,是為了社會安定如果一切隨已意而行,而請問還有什麼安定的情形呢,遇到問題時也不是大聲駡人就可以解決,可憐的同事及長官就這樣站在那裡任他駡上十幾分鐘,唉,為何不能和平解決事情呢
一直到現在我的腦袋裡還充斥著太可惡的聲音,啊,真是太可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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