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臨近下班時間,突然收到外單位來的公文,原來是之前我請他們協查的案子,可是因為不小心,我打錯一個字,也就是說是地址錯了一個字,我承認我沒有好好校對是我的錯,但是有必要這樣把我的名字寫在公文裡,當我看到來文時,我有一種被搧耳光的感覺
機器久了都還會出問題,何況我還是人呢,我做錯我承認,但是你一個單位,怎會做出這樣的事情,要我重發公文或是傳真都可以,為何要發一個公文來指責我,還指名道姓,不用說出我的名字真的文都會到我的身上,不是嗎?
我整個火到一個極致,我馬上打電話給發公文的單位,問他有必要這般浪費社會資源嗎,有錯字打電話來確認不行嗎,一定要公文來公文去的,而且我明明附件都清楚附送過去,明明知道文字打錯還要再來一個公文,更何況當時收發還特別打電話來,我也都說了,誰知承辦人居然做出這樣的事,承辦人問我為何要那麼生氣,我沒說如果是你會不會生氣,還指名道姓說是我的錯,而且明明可以簡單化的處理,卻又要浪費公文往返,而且從來沒有那個單位是像這個單位一樣,我當時真的完全沒氣質的,真的很想駡人,到底我明白不能做出這樣的事,只是把我的情緒雖然外露,但還不至於沒形象的對人駡出髒話
我只對他說沒有必要如此浪費社會資源,對於他提到我名字的事我隻字不提,他這樣子完全是一個無聊的行為,只不過把自己當成是我長官的想法,但他根本不是好嗎,一個平行單位憑什麼把自己地位提高成這樣,而且整件事我是有錯沒錯,我也承認,自己的不小心被人抓到了把柄,但以前和其他單位可從來沒有這樣公文來公文去,而且之前的單位我還會十分客氣的道歉,因為我知道我有錯在先,但我可從未可以氣成這樣,而且遇到的單位也都是客客氣氣的,大家都不浪費資源的用著其他的方法解決,沒有像這個單位,要不他直接退文也可以,要不我重發文也可以,或是我傳真一份改正的公文都可以,請問有必要發一個指名道姓的公文給我嗎,王八蛋,想想我駡人的詞句還真的少啊,只想到這個
但從這件事也我反省了,之後真的要小心一點,我明白有時自己就是太自信一點,公文打完後很少再重新看過一遍,這次也算是踢到鐡板也明白以後還是小心一點,真的不是世界上的人都是好心人,上次同事因為打錯一個民眾的名字,於是吵閙了許久,真的不懂有些人的心態就是抓到別人的錯處,就好像別人犯了滔天大禍一樣,明明就還好啊,而且只是一個通知連跟他的權益一點影響都沒有,結果還吵了好一陣子,真的很想看看那人,到底長怎樣,是不是他的一生都不會犯錯
我真的在這件事上有了計較了,下次自己真的要小心一點不要再讓人抓到任何的錯處,對自己真的不要自信過度,一次就該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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