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二天辦公室派我去參加某個課程,因為現在上課地點距離我住的地方比以前遠,所以我得要坐捷運再換公車,但天氣實在是太好了
所謂燦爛的陽光,真的是讓人有些消受不了,我換公車時,因為車子並不是馬上來,而且陽光完全的直射在公車亭裡,一來是我等車的地方是馬路的分隔岛中間的公車等待區,那段等待區又特別長,不是你站牌在那裡,人站在站牌就可以等車來,而是要看車子停在前面還是後面,萬一只顧著看手機,車子可能在你不注意的時候,跑了,那真的是欲哭無淚
在等車時,陽光直射曬在身上,那真是一個痛,也太熱了吧,有必要陽光如此燦爛嗎,光等車的十幾分鐘裡我真的覺得陽光好大好熱,現在公車站有時間表,告訴你車子再幾分會到,於是在等的時間裡我自然不浪費的看手機,等到車子要來的三四分之前,把手機收好,努力注意車子的到來,我真的有過一次經驗就為了我沒注意,車子跑了,你知道那班車不是熱門的,不是幾分鐘就來一班而是連在上班時間,可能至少要再等20分鐘以後才可能來一班的
最近辦公室要求每星期五要換白色的POLO衫穿,這事也都在群族裡說了,我也知道,但是人就是這麼奇怪的生物,當下我真的知道,回到住處也心心念念要把衣服拿出來,但說記得是一回事真記得又是另一回事,於是我穿錯了衣服
一進辦公室我整個呆了,完了我忘了,於是我打完卡後立馬轉身回住處去,這就是住在附近的好處,來回一共花了我30分鐘,那是因為我沒騎車,如果有騎車那自然就更快了,我預估我回到辦公室應該是已經上班了,不能讓其他人抓了個現行,我只有拿了墨鏡及家裡的鑰匙往住處趕
要知道這個陽光正是燦爛的日子啊,太陽大到眼睛都快睜不開了,而且我什麼都沒帶,太陽曬的結果,來回走到辦公室,我全身上下完全就像是在水裡走了一圈似的,全身都在流汗,我只能慶幸住在辦公室附近,因為有人跟我一樣忘了穿規定的衣服據說被駡到很凶,唉,要嗎天天穿,要嗎不穿啊,一星期穿個一次,沒事我又離辦公室一天,要知那感覺像是今天是星期一要不星期六那種,誰知變成星期五,於是就忘了,下次我看我應該是會記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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