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不要把每件事都當成理所當然的事,尤其是要請別人幫你任何事時,不要有一種人家當然要幫你的
最近我因為一件陳年舊案被當事人煩到不行,一件事隔了二十幾年的事,而且這人還把現在的法令拿到古時適用,請問一下時代在進步,但當時的社會並沒有那麼的規定,是要現在的人如何去維持你的權益,時間都已經過了二十幾年,有權利提出異議的人已經不在了,你這個不算當事人的人到底是為了什麼在吵我呢,而我甚至在當時還沒在這裡上班,如此這般的吵我,到底是為了什麼
要說起來整件事,他的母親才是始作踊著,而我一個可憐的小承辦,真的沒辦法替你解決,為何在二十幾年你父親死亡時不去爭取,等到爺爺走了才發現心裡不高興,法令是與時俱進,以前有些法令還有些不合情理呢,那怎麼辦,所以以前沒做現在法令改全部都要回到過去嗎,時間不可能回到過去,而且重點是他不想要的弟弟妹妹現在也都沒有繼承他家的任何財產是要爭什麼
其實我在後面怎樣不滿,我還是得要受理這個案件,為了這件事我翻箱倒櫃的要找出以前舊的規定,二十幾年前不是二十幾天前,以前的電腦化也沒現在的便捷,所以我找起來非常的困難,我沒離開過這個單位,其他的單位的人我也不熟,只好打電話去找人,說實在的沒認識的人打電話請人幫忙太痛苦了
人家願意真的是他善心,尤其是找二十幾年前的法令,為何要找,因為你要駁回當事人的申請,一定要找出當時法令是如何規定的,很多人都會用現在的想法去想以前的事,當然以現在的觀點真的可以發現以前法令的規定漏洞有多少,但能如何呢,只是我找自己單位的相關法令,好多規定已經都銷毀,尤其我找的規定是連在GOOGLE都找不到的,可見年代有多久遠
於是我只好一直往上級找去,幸好我遇見好人,那位長官我真的不認識,但他願意幫我卻是讓我滿心感激,因為以前曾打過電話給不同人,態度冷漠還會說他很忙沒有空,還要我們不可以隨便把他辦公室電話給其他人,要我說我也會這樣要求,就已經很忙了還要應付這堆下級單位的人,但我遇到好人,他真的非常好心,實在是我要找的法令真的都找不到
二十幾年前我都還沒來這裡上班,當時處理案件的人不是早已退休就是可能沒在當時的位置上,記得一開始收到這個案件是去年農曆春節前,看看都過一年了,他還在吵,這中間我處理他的案子我來來回回,一共回了六,七次的公文,還不死心,這種人真的很討人煩,要是可以處理我又何必來來回回的回你不行,沒事我不會刁難別人,因為刁難要花太多時間去解釋,可以解決我為何不去解決,我又不是那種愛去閙別人的人,何況是工作那就更不想去刁難任何人,你可以辦我還開心呢,都不要有這種無聊的事發生不是比較快樂,沒事自己找虐做什麼 呢
結果因為當事人的執念把我逼的,課長真的非常幫我,然後找了其他單位,人家冷淡回復,幸好還有遇到好人,有人願意幫我,我真的滿心的感激,我很明白一個道理別人不幫你是理所當然,而別人幫你是出於他個人高尚的品格,我真心的為那些願意幫我的人致上我最高的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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