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生一件案件,事情是發生在多個月前民眾來申請的案件,其實他手上有法院判決書及裁定確定書,尤其是當事人其實已經在現場,但是承辦人覺得他需要催告當事人的前配偶,這件事已經是多餘了,法院在判決前不是都催告了嗎,而且法院都判決了,為何還一定要經過主管同意,再者若他願意一力承擔自然就可以一次完成,但他不想也不願意
那時大家都在說這裡有我的業務,我心想之前都跟我無關的,你可以寫簽會我,但真不用整個案件再交給我,但形勢比人強,各位同仁都認為與我有關,開會時把我叫進去,我真不懂,一件案件要分那麼多人做嗎,但我人微言輕,我當時坐在那裡真不懂為何我一定要參與,人家要我參與,自然就奉陪啊
於是經過了二個月完成了催告,當事人也來了,然後事情辦一半,因為要把另一半交給我,他還好心把其他單位曾辧過的案例給我看,我一看那簽,我就說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嗎,承辦人解釋說因為他要催告,他辧完了自然要交給我,再交待你辦完後,記得再把後續辦的給那個單位,我就說為何,我不是應該再給下一個承辦人繼續辦嗎,若他一開始自己願意全接下,全部就一個簽說完了,但他硬要拆,到我了卻要我全包,我為何要全包,理由呢,好不好笑呢,於是我寫了就我那部份的簽,送上去給課長時我還是忍不住的說,這件事明明一次可以完成的,但課長只要我閉嘴,照做就是了
送上去後,秘書來電了,他覺得為何這件事不是一次完成呢,發我脾氣呢,干我屁事,人家承辦說要這麼辦就這麼辦啊,你生這氣何用啊,於是他問我答,我可不認為我有錯,然後當我完成我的部份再給下一個承辦人,那人也不高興啦,他覺得為何要這部份還要他做了,我不能一次完成嗎,我說前面的人都分開做了,我當然也要分開做啊,雖說後面承辦人不高興,但我能理解,重點是把氣放在我身上對嗎,秘書生氣,後面承辦人生氣,那我不生氣嗎
重點我不是主管的愛將啊,但第一位承辦人是啊,所以我故意把秘書對我說的話再跟後面承辦人說,自然也是說給第一位承辦人聽啊,這只是我要擺脫不是我一意孤行的做法,然而整件事,第一位承辦人沒有被主管唸一句,而我卻是被打電話唸,被其他人怨,所以說你不是大紅人,真是千錯萬錯都是你的錯呢
你說這件事我有沒有很生氣,在接到第一承辦人給我的案例簽時我是真生氣,那時人家也是整件事服務到底啊,怎麼到你就分段了呢,而讓我生氣的是居然理直氣壯要我後面全由我完成,你都要分段承擔,怎麼我就不能要求分段承擔呢,雖然我不是愛將,但我有自己的原則,一件事明明同一天可以完成卻要分成二,三天,就只因為你的私心
最好笑就是檔案這件事,因為第一承辦人的檔號都跟後面二個不同,我一開始用的是不同檔號也沒有併號,那以後一定會找不到這三件案件的連繫,所以後一個承辦人說要用第一承辦人的檔案並一起併號,天啊,我辦的公文結果日後我是不能調案的,因為主案不是我辦的,你說說,有這種事,有啊,現在就發現了啊,因為一個人的私心,老想著把工作推給別人所以就有這麼奇怪的事
其實都是看人下菜碟啊,若一開始是我,那就是全都要包到底,因為第一承辦人不是我,所以會分段做,若我分段做,不知多少人在背後說我推工作呢,你看看,人家的愛將,主管一句話都沒有,果然是愛將做錯什麼都不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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