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9日 星期五

加班

辦公室每星期一至星期五都會安排人加班,這是屬於常態性,因為有人可以替我上夜班,所以我對這種常態性的加班很少參與,但也有專案性的加班,所以面對這種專案性的加班,因為真的是較少且是偶爾,這個我就會加班

可是每次加班回去後,我覺得人生真的是要這樣不斷的加班度過嗎,加班雖不致於到通宵,但是昨天我加到晚上八點半,回到住處已經九點多了,這還算是路程不遠哦,如果再遠些的人,回到家有可能已近十點了,再洗個澡摸一下,又到了睡覺的時間,一天就過完了

上班八小時再加上中午午休,到晚上加班不用加太晚到八點又再多個三小時,一天時間全部耗在辦公室,我覺得好沒意義哦,重點是錢又沒多多少,只是不斷的把時間耗在辦公室裡,可能我是個比較沒有事業心的人,我寧可把時間耗在發呆,都不想把時間全用在加班上

昨天看著長期替別人上夜班的同事,眼中散發著疲累,心中更是覺得他好辛苦,也許你會說他可以不用這樣辛苦啊,那是因為很多人都不上,他好心的替大家上,也還好有這位願意上夜班同事,不然想想不喜歡的人要上這種令人煩的夜班,光想就累一半

上班族對於有句話一定是心有戚戚焉,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因為上班要控管你,所以每天都要打卡以嚴格控管進入辦公室的時間,但是如果下了班工作沒做完,那就是個人的事哦,我相信每個人都有能力上的問題,有的人工作時可以一心二用,有的人就只能一次完成一件,所以沒做完就要自己想辦法去完成,有時想想這樣的論調好像沒錯,如果偶爾還好哦,問題若這人是長期如此,我想長官應該要思考,是真的工作量太多,但是能力有問題,真的要好好考慮是否要換個別的工作給他了

工作不管怎樣分配就是會不公平的地方,因為有時工作會隨人走,也有真的能力有問題,可是也不能把工作全推給有能力的人就叫做對,其實當長官真的不容易呢,至於加班,本人特不喜歡的,我對自己的要求就是啊,天天準時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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